反映丙型病毒性肝炎感染的指標主要有兩個:丙型肝炎抗體、丙型肝炎病毒定量。具體情況如下:

1、兩者同時陽性,可確診為顯性感染;

2、兩者均為陰性,表明未感染丙型肝炎病毒;

3、抗體陽性,病毒量陰性,表明有既往感染,或經治療後病毒已清除;

4、抗體陰性,病毒量陽性,表明正處於急性感染期,或為免疫低下者的顯性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