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嚨疼痛通常在放療結束2-4周後逐漸恢復,喉嚨疼痛常見於頭頸部腫瘤的放療患者,在放療過程中對咽喉部正常的黏膜組織造成影響,放療後前3周可能主要是喉嚨乾澀,在3-4周後喉嚨疼痛會明顯加重,主要是導致正常黏膜水腫,甚至破潰,喉嚨疼痛會隨著放療過程不斷加重。

如果在放療過程中出現喉嚨痛,會配合應用局部止痛藥物,給予糖皮質激素,如地塞米松,還有局部止疼藥,如利多卡因,還會加維生素C到鹽水中,給予患者漱口或使用止痛藥水,喉嚨疼痛會明顯恢復。隨著放療次數增加,喉嚨痛會越來越重,通常在放療後2-4周喉嚨疼痛會逐漸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