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藥時間與發病次數相關,具體如下:

1、如果為首次發病且病程較短,在1年以下,發病年齡在18歲以上,發病前性格基礎比較穩定、家庭支持較好,建議服藥1-3年;

2、首次發病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如果起病比較慢、病程較長、性格基礎較差,如性格較內向、情緒控制能力較差、家庭支持不好,如父母關係欠佳,經常吵架甚至打架等,建議服藥延長時間;

3、若患者是第2次發病,建議服藥3-5年,甚至5年以上。若是性格基礎差、家庭支持不好,則建議終生服藥;

4、一般患者第3次發病時,就需要終生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