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梗塞又稱為心肌梗死,30歲心肌梗死患者,應進行如下治療:

1、早期血運重建:包括靜脈溶栓治療,冠脈介入治療,儘早充分持續開通梗死相關血管,挽救病變壞死心肌,改善患者預後,溶栓治療適用於,發病6小時之內的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介入治療可放寬至發病24小時內,或可擇期進行血運重建、冠脈介入治療,對於病變廣泛,不適合介入治療患者,可行冠脈搭橋治療,進行血運重建,改善心肌血供,改善預後;

2、冠心病二級預防:包括阿司匹林、氯吡格雷、替格瑞洛等抗血栓藥物治療,以及他汀類調脂藥物,如阿託伐他汀、瑞舒伐他汀,穩定斑塊,降低血脂治療,同時應明確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高危因素。針對上述高危因素,應用降壓藥物,如培哚普利、貝那普利、苯磺酸氨氯地平、非洛地平等,降壓至140/90mmHg以下,或130/80mmHg以下,改善高血壓預後,同時改善冠心病二級預防,降低血脂,使血糖達標,一定程度上抑制動脈粥樣硬化進展,改善心肌梗死預後;

3、併發症的治療:對於形成相關併發症患者,應積極治療併發症,針對心力衰竭患者,可應用強心劑地高辛、利尿劑呋塞米等,改善血流動力學,並可應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貝那普利,以及β受阻斷劑,如美託洛爾,醛固酮受體拮抗劑,如螺內酯等,抑制心肌梗死後心肌重構,改善心腔擴大,心力衰竭等預後。對於併發心室附壁血栓形成患者,可應用達比加群、利伐沙班等抗凝藥物,抑制血栓栓塞性併發症。

針對心肌梗死患者,進行如上綜合治療,可明顯改善患者預後,提高生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