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復甦後,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護理,具體如下:

1、備好各種搶救器械和藥品,以備再次心肺復甦,即此次心肺復甦搶救成功,可能過幾分鐘或者十幾分鍾,病人會再次出現心臟驟停;

2、嚴密監測生命體徵,如果再次出現心跳驟停,應該馬上給予胸外按壓,如果出現室顫、室撲,應該給予電除顫。如果出現惡性心律失常,可以給予電覆律或者應用利多卡因、胺碘酮等藥物糾正。降低體溫可降低顱內壓和腦代謝,以32℃為宜,不宜低於31℃,以免誘發室顫。可用冰帽、冰袋物理降溫或加用人工冬眠。抽搐和躁動者,適當鎮靜止痙,防止腦水腫發展;

3、持續的給氧,保持呼吸道通暢,預防肺部感染,定期排痰或者吸痰;

4、保持靜脈輸液通暢,監測病人尿量、中心靜脈壓、血壓等。並且調節輸液速度,準確記錄24小時液體出入量。必要時要留置導尿管,防止急性腎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