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現已研製出,臨床上常見的疫苗類型有滅活全病毒、腺病毒載體、重組蛋白(CHO細胞)等,疫苗保護效力均達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型冠狀病毒預防用疫苗臨床評價指導原則(試行)》的要求,也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新冠病毒疫苗目標產品特性》推薦的指標要求。

  因此,建議未按時完成接種者,及時補種。相鄰2劑之間接種間隔建議≥4周,第2劑儘量在接種第1劑次後8周內完成,第3劑儘量在接種第1劑次後6個月內完成,疫苗接種後建議留觀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