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炎出現的第一個條件是正在使用對肝臟有損傷的藥物。如果肝臟損傷不嚴重,肝功能指標顯示不是特別高,患者一般情況尚可。在消化道症狀並不是十分明顯的情況下停用藥物,大部分患者的肝功能可於半個月自行恢復;但如果患者肝功能損害嚴重,肝功能指標較高,首先應停用導致肝損傷的藥物,並積極進行護肝治療,避免導致嚴重肝損傷甚至肝功能衰竭的情況出現。

此外,在長期服用藥物時要加以注意,如果藥物對肝功能存在影響,則需定期監測、早期發現。如果處理較早,大部分患者能夠自行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