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平足屬籠統性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兩類:

1、先天性扁平足:患者腳底扁平,但韌帶強度、肌腱強度等各方面均正常,此類情況較少出現症狀;

2、獲得性扁平足:多數發生於成年人,部分患者因外傷致韌帶撕裂而致扁平足;部分患者類風溼關節炎因免疫因素致關節僵硬所致;部分糖尿病患者足底筋膜質量改變引起扁平足;部分骨腫瘤或韌帶腫瘤患者,產生局部應力改變及脛後肌功能障礙,亦可造成足弓塌陷;較常見為退行性扁平足,無任何外傷因素或疾病因素,而是由於足底筋膜功能自動下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