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人群心跳早搏嚴重程度有所不同,需根據早搏形態、數量、來源多少以及早搏發生時間進行判定,主要內容如下:

1、存在器質性心臟病:如冠心病、心肌缺血、心力衰竭患者,早搏有較大臨床意義,因為早搏會產生危害,當活動時出現頻發即超過5次/分,或過於靠近上一個正常心跳,或由於多種病因導致早搏,以及出現成對、連續早搏時,病情較為嚴重且危害較多

2、沒有基礎心血管疾病:即使心臟結構功能、供血、瓣膜均正常,但由於休息較差、睡眠不佳或自主神經功能紊亂而發生早搏,此時早搏不嚴重且沒有危害。通常偶發或安靜時發生,但活動後即可消失的單一形態早搏,並不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