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急症是較為嚴重的高血壓併發症之一,患者主要表現為血壓急劇升高,臨床處理方法通常取決於靶器官的損傷,一般建議通過靜脈降壓藥物進行治療,以期於6-12個小時內將血壓降至安全值。原發病不同,降壓要求存在一定差異。針對主動脈夾層患者,一般要求30分鐘內將血壓降至正常水平,同時需控制心率。針對蛛網膜下腔出血、顱內出血或新發腦梗死的患者,一般要求1個小時或6-12個小時內將血壓逐漸降至高壓160mmHg、低壓100mmHg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