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動過緩的改善需要確定是生理性還是病理性,具體如下:

1、如果為生理性心動過緩,不需要進行特殊處理。如運動員、體育活動較多的年輕人、體力勞動者,一般心率在50-60次/分,沒有任何症狀。有些運動員甚至靜息狀態心率只有30-40次/分,只要沒有任何症狀,則不用治療。正常人在深睡眠時心跳慢,在40次/分左右,甚至有一瞬間30次/分多,也屬於正常情況,無需治療;

2、如果為病理性原因,如傳導功能下降,竇房結功能替換、竇性頻率慢,或者竇房結功能正常,但希氏束從心房往心室傳導過程中中斷,或者中間有一段傳導功能變差,患者本身頻率不慢,但是電活動從心房傳不到心室,也會導致心跳慢,如二度Ⅰ型、二度Ⅱ型、三度房室傳導阻滯。三度房室傳導阻滯一般藥物難以改善,需要植入永久起搏器,以恢復正常心跳;

3、有些可逆因素,如甲狀腺功能減退、低體溫這種因素,糾正後心跳會變快。高血鉀引起的心跳慢,血鉀下降後心跳也會慢慢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