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症候群
診斷腎病綜合徵的必備依據
診斷腎病綜合徵必備依據,即腎病綜合徵診斷標準。診斷標準分四條,即水腫、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癥、高脂血症。其中兩條是必備條件即大量蛋白尿,24小時尿蛋白定量>3.5g。低蛋白血癥即蛋白質低於30g/L。只要具備這兩個必須條件,可以診斷位腎病綜合徵。但是腎病綜合徵是一系列疾病引起的臨床表現,並不是一個病,如發熱、貧血是一個表現,並不是一個病。應進一步診斷,排除是原發性腎病綜合徵或繼發性腎病綜合徵。如排除繼發性因素,是否有過敏性紫癜、系統性紅斑狼瘡、糖尿病、高血壓、多發性骨髓瘤、澱粉樣變等一系列能引起繼發性腎臟病的因素。
如果排除以上因素,可以診斷為原發性腎病綜合徵。原發性腎病綜合徵臨床常見五種病理類型,微小病變、膜性腎病、局灶節段增生硬化性腎小球腎炎即FSGS、膜增性腎炎、系膜增生性腎小球腎炎。需要腎穿刺明確診斷,所以腎病綜合徵臨床診斷較簡單,但是尋求根源需要進一步考慮多方因素,如原發、繼發,以及病理診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