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溼關節炎(RheumatoidArthritis,RA)是一種以關節炎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絕大部分RA患者需要通過藥物控制病情,目前RA既不能根治,也不能自愈,醫生需要經常根據病情調整治療方案,所以不能寄希望於自我療法。
  目前RA的治療以延緩病情進展、減少併發症、保護關節功能為主要原則,強調早診斷早治療,達標治療,如果不通過有效的藥物治療,部分患者疾病晚期會出現多關節畸形,造成關節功能喪失,導致患者不能自主完成日常活動,生活難以自理。
  RA的治療主要包括一般治療、藥物治療、外科手術治療與其他治療,其中藥物治療為主要治療方式。一般治療主要包括患者宣教,使患者正確認識疾病,叮囑患者遵從醫囑,定期隨診,並根據病情做適當的關節功能鍛鍊。藥物治療主要包括消炎止痛藥、糖皮質激素、改善病情抗風溼藥等,需要根據患者病情輕重程度,由風溼科醫師制定適合的治療方案,患者定期複診調整藥物劑量與種類。
  對於病情控制不佳,出現關節嚴重病變、關節畸形的患者,可考慮滑膜切除術、人工關節置換術、關節融合術以及軟組織修復術等外科手術治療,至於免疫吸附、血漿置換、自體幹細胞移植等方法,並不是常規治療RA的方法。
  所以,雖然極少數病情較輕的類風溼關節炎患者,在少吃藥,甚至不吃藥的情況下能使病情處於穩定狀態,但目前沒有證據表明類風溼關節炎能自愈。類風溼關節炎是一種慢性病,還可侵犯人體多個系統與臟器,危害性較大,因此一旦明確診斷,應儘早開始治療,而且多數藥物都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需要醫生隨時調整。堅持系統規範化治療,才是保持類風溼關節炎病情穩定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