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多發性骨髓瘤幾期好治不太明確,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要結合患者自身具體情況、病情發展、年齡等多種情況綜合評估。多發性骨髓瘤是種惡性漿細胞疾病,其腫瘤細胞起源於骨髓中的漿細胞,不能根治,但是可以控制病情進展,自體幹細胞移植的效果比較理想,也許可以治癒。

目前臨床常用DS分期和國際分期方法,不論哪種分期,反映的是疾病初診患者的腫瘤負荷和一般狀態,不能反映多發性骨髓瘤腫瘤克隆的異質性以及克隆演變過程。多發性骨髓瘤自然病史具有高度異質性,生存期差別較大,中位生存期3-4年,部分病人可存活10年以上,影響預後因素包括年齡、C反應蛋白、乳酸脫氫酶水平、骨髓漿細胞進入程度、腎功能、疾病分期、細胞遺傳學。

所以,多發性骨髓瘤需要長期治療,從誘導、鞏固到維持治療的完整過程,即整體治療。其治療效果,本病是否好治和以上多種因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