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育齡期女性是否可懷孕,取決於紅斑狼瘡控制情況,主要分為以下情況:

1、疾病得到較好控制:病情穩定達超過半年,此時可考慮妊娠;

2、存在重要臟器損傷:此時不建議懷孕,由於懷孕本身可加重狼瘡疾病,亦可影響胎兒生長發育,甚至可造成不良妊娠或死胎等嚴重後果。

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若有懷孕計劃,需在婦產科及風溼免疫科聯合監控下計劃懷孕。孕前需行風溼方面檢查,包括臟器評估、抗體檢測、檢驗抗雙鏈DNA滴度及補體水平等,評估各個臟器損傷情況,綜合判斷後考慮是否可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