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已經診斷有上尿路結石,或者具有泌尿系梗阻高風險的已婚女性,原則上不建議懷孕,至少應該等到結石排出或者結石處於較穩定狀態時,再進行備孕。因為女性懷孕期間可能發生一系列生理變化,例如結石非常容易從腎臟掉到輸尿管裡面,引起劇烈疼痛。該疼痛會放射到下腹部、會陰部,甚至可能誘發早產、流產。

如果患者懷孕期間發現結石,其治療原則是儘量保守治療,如果沒有症狀、沒有梗阻、沒有感染,儘量等孩子生完以後再進行結石處理。但如果患者出現明顯腎絞痛症狀時,應該選擇對胎兒影響比較小的藥物進行治療,雖然部分懷孕婦女經過保守治療以後,能夠將結石排出,但仍然有16%-46%左右患者需要外科干預。

當結石合併有梗阻、感染,或者反覆腎絞痛經過內科治療無效時,建議放置輸尿管內支架或者經皮腎穿刺引流術,等到懷孕生產後,再進行二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