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周早產是否存在危害,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醫學上講,懷孕大於34周,只要沒有母胎的併發症,就可以順其自然不干預,因為原則上34周以上的寶寶雖然是早產兒,但是心肺功能已經發育比較成熟,生出來之後多能比較好的存活。但是有一些早產是自發性早產,比如雙胞胎的媽媽或者胎膜早破的媽媽,還有一些孕媽媽在孕期發生了宮內感染,這些情況導致的早產,生出來之後寶寶需要兒科醫生進行評估,如果兒科醫生評估寶寶也合併了感染,對寶寶的影響相對就會大一些,有可能寶寶會出現肝、腎或者呼吸系統的問題,甚至嚴重的情況下會出現敗血症。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的早產叫做治療性早產,由於媽媽或者寶寶的健康不允許繼續妊娠,醫生就會採取引產的措施。這種情況下早產是醫生進行綜合評估,也就是讓寶寶繼續待在媽媽肚子裡面,可能出現的危害大於讓寶寶提前出來,所以這種情況下就算寶寶生出來之後還存在早產的危險,也好過讓他繼續呆在媽媽的肚子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