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孕期,尤其是在孕晚期容易出現雙下肢或者是全身的水腫,多數為生理性因素,也不排除病理性因素的可能性,應明確原因,給予相應治療。

常見原因

一、生理性因素:

1、下肢靜脈受壓迫:懷孕期間,孕婦子宮不斷變大,壓迫到下肢靜脈導致血流不暢,從而產生水腫;

2、激素的分泌:懷孕後母體醛固酮的分泌變多,醛固酮是一種能夠調節人體水分平衡的激素,當醛固酮增加,人體對於鈉和水的吸收作用會增強,人體水分變多,也會導致水腫。

二、病理性因素:

1、妊娠期高血壓:患有高血壓後會影響身體正常血液循環,使血液循環速度減慢,大量體液儲存於皮下組織,從而可引起水腫。這種水腫會逐漸向上蔓延,達到小腿、大腿,甚至腹部,嚴重者可能會引起漿膜腔積液;

2、其他:另外,妊娠期腎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妊娠期甲狀腺功能減退也會引起水腫,應明確病因,積極治療原發病。

治療方法

出現水腫應及時明確原因,如為生理因素導致,可採取適當的干預措施進行消腫,如適當運動促進體液循環,適當按摩促進血液循環也能夠減輕水腫。如為病理性因素導致應及時就醫,密切監測孕婦的血壓,判斷血壓、蛋白尿的情況以及水腫是否逐漸加重,必要時可應用甲基多巴、肼屈嗪、米諾地爾等藥物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