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產檢內容具體如下:

1、懷孕6-8周行B超檢查,確定是否為宮內妊娠;

2、12-14周:進行生化檢查,包括血常規、肝腎功能、尿常規、血微量元素、艾梅乙丙,及孕婦特有圍產四項、地貧初篩等檢查;NT彩超及心電圖檢查;

3、16-20周:唐氏篩查;

4、20-24周:胎兒系統B超檢查;

5、24-28周:妊娠期糖尿病篩查、複查血尿常規;

6、30-32周:複查胎兒彩超、血尿常規;

7、32-34周:胎心監護、生化複查、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微量元素;

8、36周:血常規、尿常規、B超、心電圖檢查;

9、37周後:每週進行胎心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