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產是由於母親或胎兒原因,需要通過人工的方法誘發子宮收縮而終止妊娠的一種手術。根據引產時的孕周分中期引產(28周前)和晚期引產(≥28周)。引產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母親和胎兒免受進一步的損害。一般有下列情況時,需要做引產手術:一、母體方面:

1、妊娠高血壓疾病,尤其重度先兆子癇,因其可以發生多種併發症,如心臟病、腦血管意外、腎功能不全、胎盤早剝、HELLP綜合徵及DIC等,嚴重威脅母兒安全,適時終止妊娠可減輕母兒危險。

2、各種妊娠合併症經藥物治療無效者,如妊娠合併腎病,繼續妊娠將嚴重影響孕婦健康,需提前終止妊娠;某些妊娠合併症,妊娠達到一定時期,估計胎兒生後可能存活,繼續妊娠對母兒不利者,如妊娠合併心臟病、妊娠合併糖尿病等。

3、急性羊水過多出現壓迫症狀者。

4、胎膜早破:破膜距臨產時間越長,越易感染。

5、過期妊娠:因過期妊娠胎盤功能減退,易發生胎兒窘迫,故應適時終止妊娠。

二、胎兒方面:

1、嚴重的胎兒畸形,如腦積水、無腦兒等。

2、胎兒宮內有缺氧威脅者,如延期妊娠或過期妊娠等。

3、確診為死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