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不良包括功能性消化不良和器質性消化不良,常見診斷方法如下:

1、功能性消化不良:指各種檢查沒有發現明確疾病,只是單純有一些症狀,如早飽、腹脹等症狀,將診斷為功能性消化不良。對於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診斷,根據患者只是單純的消化不良症狀,而沒有其他報警症狀,即沒有明顯納差、消瘦、貧血等不良症狀。同時完善檢查,如腹部B超檢查,未發現疑難疾病,行胃腸鏡檢查基本在正常範圍之內,即可診斷功能性消化不良;

2、器質性消化不良:其他疾病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狀,如B超檢查時發現存在膽囊結石,引起消化不良,則屬於器質性消化不良。同樣胰腺疾病,如胰腺癌或者慢性胰腺炎,也可以引起消化不良,可能需行腹部B超以及腹部CT檢查,才能發現胰腺佔位。

此外,消化不良除胃腸道、消化系統疾病外,全身性疾病也可以引起消化不良。如患者存在糖尿病,血糖控制不佳,存在腎功能不全,並沒有進行較好治療,均可能導致消化不良症狀,出現腹脹、納差。此時需要治療全身性疾病,才能改善消化不良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