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的患兒於生後不久,也就是生後4-12小時開始出現進行性呼吸困難、呼吸急促,每分鐘呼吸達到60次/分以上,還可以伴有呻吟、面色、口唇的發紺、吸氣性三凹徵,嚴重的可以出現呼吸不規則、呼吸暫停、呼吸衰竭。在生後24-48小時是病情最重的時候,病死率比較高。

經過肺表面活性物質的替代治療,無創呼吸支持治療和機械通氣以及良好的營養支持治療後,相當一部分患兒可以存活。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具有自限性,能夠生存3天以上的患者,肺成熟度增加,可以逐漸恢復。但是較多嬰兒在病程中可併發肺部感染,或者出現動脈導管未閉,出現持續肺動脈高壓,這種情況可以使病情再度加重,因此需注意併發症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