潰瘍性結腸炎復發,需要更加正規並關注維持治療。復發是潰瘍性結腸炎特點之一,所以是需要終身隨訪的疾病。而現在強調的是達標治療,既使症狀緩解,又使患者在內鏡下完全緩解,與正常人相同。達到以上目標,較多患者能避免復發。而較多復發患者,是由於自行停藥、減少藥物劑量而致。所以一旦出現復發,更需規範診斷、治療,對長期隨訪提出更嚴格要求。

目前認為,潰瘍性結腸炎的維持治療與活動期正規治療,藥物劑量與給藥方式需相同。即在活動期服用藥物與劑量,達到臨床緩解,在後續維持治療過程中,要保證同樣劑量與給藥方式。一般潰瘍性結腸炎的治療,第1個療程在1-3年時間,需強調注意維持治療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