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鱗癌
肺鱗癌化療週期
非小細胞肺癌包括鱗癌、腺癌、大細胞癌及其它少見病理類型。化療是肺鱗癌重要治療手段,化療週期與肺鱗癌分期及嚴重程度相關,具體如下:
1、晚期肺鱗癌難以根治狀態,化療約需4-6個週期,一般不超過6個週期;
2、如果化療僅作為晚期肺鱗癌術後鞏固治療,則不應超過4個週期;
3、晚期肺鱗 癌治療方式主要以化療加免疫治療為主,聯合治療過程中,化療療程數有所下降,通常為4個週期。
晚期肺鱗癌化療不良反應,包括消化道反應、血液學毒性、非血液學相關,如脫髮、耳鳴等,可配合其它支持治療,包括升白細胞治療、中醫及中藥調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