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生命體徵,主要指體溫、脈搏、呼吸、血壓,這是最基本的四個體徵。這四個體徵在穩定情況下,患者在短時間內不會出現迅速死亡,如果這幾個體徵不平穩,一定要注意及時處理,因為患者可能會死亡。導致生命體徵不平穩,臨床最常見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1、通換氣功能障礙,這種最常見於氣道阻塞或者氣道連續性受到破壞,比如氣管、支氣管破裂或斷裂,比如肺破裂,導致無效通氣或者肺嚴重挫傷,總之是通換氣功能障礙;

2、休克,大量血液、紅細胞丟失,導致氧無法有效的運送到組織,導致組織缺血、缺氧,發生代謝性酸中毒;

3、生命中樞直接受到損害,比如腦損傷、高位頸椎、頸髓損傷。

所以在多發傷的救治中,如果發現患者生命體徵不平穩,首先解決通換氣問題,保持氣道通暢,必要情況下要給予機械通氣,維持通換氣功能。其次對失血性休克進行緊急處理,早期給予擴容、輸血,並迅速找到失血原因,進行相應處理。對於生命中樞不穩定的患者,只有採取機械通氣手段來進行維持,如果是高位頸髓導致的生命中樞直接損傷,這類患者往往預後很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