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癌一經發現以後只要患者的身體條件許可,都建議進行手術治療。除非是患者長期臥床、癱瘓或者心肺功能較差,不能耐受手術和麻醉,可以選擇臨床觀察或者選擇保守治療,比如進行局部的熱療或者介入治療等。可以通過介入栓塞血管,達到控制腫瘤生長的目的,也可以使用冷凍治療來控制腫瘤,或者使腫瘤自身發生壞死這些治療。

但這些治療,遠期都存在有腫瘤體積進一步增大、復發或者轉移的風險,僅僅適用於不能手術的患者。如果存在有手術的條件和手術的機會,都建議患者手術治療,才能達到臨床治癒的目的。經過手術治療以後,進行腎腫瘤切除或者根治性腎切除以後,患者的中位生存率相對比較高,而且發生轉移和復發的概率會減小。此時可以延長患者的生存期,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所以建議身體條件許可者都進行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