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多動症需根據其年齡、注意力缺陷、多動、衝動,以及對學習能力和生活功能影響的程度進行判斷、分析,選擇治療方法。具體如下:

1、非藥物療法:對於4-6歲以下的孩子不主張用藥,可以進行家庭治療,家庭治療主要包括家庭支持、教育方式改變;還可以進行心理行為干預,包括請專業心理醫生進行行為干預和引導。另外,也可以配合感覺統合治療;此外,可藉助磁治療儀進行治療,但是目前尚未普及;

2、藥物治療:如果患者症狀嚴重,已經影響到其學習乃至個人及家庭生活質量,可考慮藥物治療。但是患者需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進行相對專業的用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