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用藥:

第一個,一定要接受正規的治療,所謂正規的治療就是儘早治療。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最後面的完全康復率跟從起病到接受治療的時間是明顯相關的,越早接受治療,完全康復的希望越大。

第二個,要足夠的劑量,就是不管使用哪種抗精神病藥物,一定要使用到症狀完全得到控制的劑量。當然每一個藥物有推進使用量,是由醫生來決定的。

第三個,要用足療程。分裂症的治療週期是很長的,特別是第一次治療一定要強調早期發現,足夠劑量,足夠時間。一般來說分裂症的推進治療是第一次治療1-2年,如果是第二次起病,可能要連續使用3-5年的時間。如果是第三次起病,就表明患者是不太適合停藥的,證明他的疾病是比較重的,或者說靠他自己的力量很難完全阻止病的復發。

所以一般來說如果三次起病,就會建議終身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