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冠狀動脈狹窄都需要支架。放支架是解除狹窄的一個手段,其判斷標準是:>50%以上的左主幹狹窄;前降支開口到近段的狹窄;主要血管的狹窄程度超過50%。冠狀動脈狹窄程度<50%的患者,不需要放置支架。非主要血管的狹窄解除後對心臟的改善情況不太明顯患者,不需要放支架。

冠心病的治療需要綜合治療,不能完全依賴放支架,要綜合考慮藥物、動脈粥樣硬化、血小板治療情況,並配合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