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認為,對於10年內癲癇未再次發作,並且5年內沒有用藥的情況下,可以認為癲癇消失或消退。

此外,對於年齡依賴性癲癇,有些患者是在兒童期或青少年期時特殊發病的癲癇。若患者在嬰兒期出現癲癇,而在年齡已經超過嬰兒期或超過兒童期時一直沒有發病,可以認為癲癇已經不存在,但仍然和癲癇的治癒屬於不同的概念,所以稱之為癲癇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