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盤部位滋養細胞腫瘤指起源於胎盤種植部位中間型滋養細胞腫瘤,屬於特殊類型滋養細胞腫瘤。臨床較罕見,僅佔滋養細胞腫瘤的1%-2%,多數不發生轉移,預後較好。一般發生在生育期女性,絕經以後較為罕見,平均年齡為31-35歲,可以繼發於足月產、流產以及葡萄胎以後,偶爾可以合併正常妊娠。主要臨床症狀包括閉經以後陰道出血或月經量增多,檢查血HCG和HPL可以出現正常或輕度上升。胎盤部位滋養細胞腫瘤治療與一般滋養細胞腫瘤治療首選化療有所區別,其首選手術治療。原則需要切除可見所有病灶,包括全子宮及雙附件切除術。

年輕婦女如果病灶侷限在子宮,卵巢外觀正常可以酌情考慮保留一側卵巢,一般不推薦保留生育功能;極個別年輕患者如果病灶侷限,存在強烈保留生育功能患者可以採取刮宮、宮腔鏡或局部病灶切除方法。但此類治療方法缺乏大樣本臨床數據支持,需要與患者進行充分溝通告知利弊,手術以後需要給予化療並且進行嚴密隨訪。高危因素患者例如細胞惡性程度較高或與上次妊娠距離超過2年或出現遠處轉移,還包括保留生育患者手術以後需要進行化療,單一化療對胎盤部位滋養細胞腫瘤不敏感,因此建議用EMA-CO化療方案進行化療。胎盤部位滋養細胞腫瘤治療以後需要進行嚴密定期隨訪,可以進行臨床問診、婦科檢查、血腫瘤指標以及影像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