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子宮是指剖腹產手術以後,或者肌壁間腫瘤剔除術後的子宮狀態,對再次妊娠的孕期和分娩以及產後等過程有比較大的影響。可能與進行過剖宮產術、子宮肌瘤剔除術、子宮畸形矯治術等有關,此外患者還可能為瘢痕體質者。當瘢痕子宮再次妊娠的時候,可能出現子宮破裂、產後出血、前置胎盤等症狀。可以根據陰道超聲和腹部超聲來進行檢查。瘢痕子宮通常不需要特殊治療,當瘢痕癒合不良時,或者說出現了平時月經淋漓不盡的時候,或者有些患者需要再次妊娠的時候,可以考慮進行陰道或在腹腔鏡下進行瘢痕的修復術。瘢痕子宮剖宮產術後要嚴格避孕2年 才能再次妊娠,瘢痕子宮懷孕期間,一定要避免腹部受到撞擊以及擠壓等以防止子宮破裂。在早孕階段,要特別注意排除瘢痕妊娠的可能性,所以懷孕以後一定要及時的超聲檢查,儘量的減少沒有指徵的剖宮產,如果發現是瘢痕妊娠,需要住院進行治療。一定要在出現宮縮前就要住院待產或者說聽從醫生的建議,必須充分滿足陰道試產條件才可以進行試產,而且在分娩的期間要密切觀察產程的進展,及時採取預防併發症的措施,保證產婦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