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有糖尿病的孕婦自身條件較好、並不患有其它產科併發症時,建議進行腿部運動,如散步、中速走、游泳、騎自行車等;如果孕婦存在不良產科條件,如患者需臥床、存在前置胎盤或宮縮等情況時,建議進行靜態運動,如上肢運動,包括舉啞鈴、舉水瓶、擴胸運動等。

糖尿病孕婦建議運動時間為飯後2小時運動30-40分鐘,並且以安全為原則。如果身體條件較好,則可進行抗阻運動,包括上肢運動、有氧運動。以增加肌肉量、提高胰島素敏感性,均有利於血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