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的最佳分娩時間要分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具體內容如下:

1、對於單純飲食控制血糖達標、無需胰島素治療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婦,如果沒有母兒併發症,可以在嚴密監護下等待至預產期,到預產期仍未臨產者可以引產終止妊娠;

2、對於孕前糖尿病和需要胰島素治療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婦,如果血糖控制良好,且無母兒併發症,嚴密監測下在孕39周後可終止妊娠;

3、血糖控制不滿意或者出現母兒併發症的孕婦應及時收入院觀察,根據病情決定終止妊娠時間;

4、糖尿病伴微血管病變或者既往有不良產史者須嚴密監護,終止妊娠時間應該個體化。

糖尿病孕婦的分娩方式方面,糖尿病不是剖宮產指徵,選擇性剖宮產的指徵有糖尿病伴微血管病變及其他產科指徵,比如懷疑巨大胎兒、胎盤功能不良、胎位異常等產科指徵,妊娠期血糖控制不良、胎兒偏大,尤其是估計胎兒體重在8斤半以上,或者既往有死胎、死產史者,應適當放寬剖宮產手術指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