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可防可治,如果大家重視,該疾病可以避免,或者根本不會發生。即要求病人,一是要定期產前檢查。要求經常檢查空腹靜脈血糖,如果多於兩次的血糖值都高於5.1mmol/L,則應考慮妊娠期糖尿病。其次是糖尿病的糖耐量的篩查,建議妊娠24-28周時,應進行篩查,即將50g口服葡萄糖,溶於200ml水中,飲用完畢後測1小時的血糖值,如果血糖值>7.8mmol/L,則是糖篩陽性。應再複查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值>5.1mmol/L,應考慮為妊娠期糖尿病。如果血糖值在4.5-5.1mmol/L的範圍,應再進行葡萄糖耐量異常檢查。糖耐量異常是將75g葡萄糖溶於200ml水中口服,如果空腹血糖值>5.1mmol/L,1小時血糖值>10mmol/L,2小時血糖值>8.5mmol/L,即只要其中一項高於正常值,就考慮為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