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3-28周可進行糖耐量檢測。糖耐量檢測需注意前一日避免高糖飲食,晚8時後不可飲食,12時後不可飲水。早晨8時依次進行空腹血糖和糖耐量檢測,糖耐量檢測需在5分鐘內服下含75g葡萄糖的200ml糖水,然後分別於1小時、2小時各抽血一次。空腹、1小時、2小時血糖分別需控制於3.9-5.3mmol/L、4.4- 10.0mmol/L和4.4-8.5mmol/L,其中任何一項異常,均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