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的患者,最危險的三個時期如下:

1、妊娠32-34周:此時血容量的壓力達到高峰;

2、分娩期:即第一產程末至第二產程,此時隨著宮縮以及靜脈迴流增加,心臟病發生心衰的幾率也會增加;

3、產後3天內:此時心臟負擔最重,比如子宮迅速變小、靜脈壓增加、腹壓增加,以及下肢體液和淋巴迴流會造成心臟負擔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