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即指孕婦原有心臟病或妊娠後發現有心臟病。妊娠合併心臟病在產科是較嚴重的問題。隨孕周增加,尤其是妊娠32周後,血容量會增加50%左右,負荷量明顯增加,孕婦心臟負擔逐漸增加,心率加快。既往無心臟病症狀的患者,此時會出現心臟病或早期心衰的症狀表現。通過做相關檢查,可發現患者現存的心臟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