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病因如下:

1、懷孕前已有心臟病,如先天性心臟病、風溼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或肥厚性心肌病;

2、妊娠後,由於妊娠的原因,妊娠併發症導致的心臟病,如妊娠期高血壓、子癇前期發展而成的高血壓性心臟病,或圍產期心肌病等。

妊娠合併心臟病,在孕期對孕婦會有影響,會加重心臟負擔,比較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