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育,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診斷:

一、臨床症狀

患者有停經史,在停經後,出現不規則陰道出血,並伴有下腹疼痛,且乳房脹痛等早孕反應可突然消失。

二、體徵

孕4個月以上的患者,宮底可不再升高,或出現胎動後,胎動突然消失,也可以診斷為胎停育。

三、輔助檢查

1、腹部B超:早期妊娠的患者,可通過腹部B超觀察胎囊的大小進行判斷。如果胎囊的大小與停經天數不相符,或僅為空囊,沒有出現卵黃囊,且1周後複查仍是空囊,則可診斷為胎停育。如果出現卵黃囊,但1周後沒有出現胎芽和心管的搏動,或出現胎心和胎芽,但1-2周後複查時,胎心又消失,也可診斷為胎停育;

2、血清HCG:如果對腹部B超的診斷存在疑慮,還可動態觀察血清HCG,若HCG處於下降趨勢,也可以診斷為胎停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