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有2次較重要的排畸檢查,具體如下:

1、妊娠11-13周進行NT篩查,需在11-13周+6天進行,此檢查是早期非常重要的排畸檢查,過早或過晚都無法進行;

2、妊娠20-24周進行三維彩超或四維彩超,即大排畸檢查,可排除有無生長發育的異常,如有發育異常,可進一步做產前診斷,判斷是否能繼續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