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
孕婦什麼時候做糖篩
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孕婦,應於早孕期首次產檢時,按照非孕期糖尿病診斷標準進行全面篩查。對於患糖尿病病史孕婦,如果產後一年以上計劃妊娠者,建議於計劃妊娠前或妊娠早期行糖耐量試驗,即OGTT。
無糖尿病高危因素全部孕婦,均應於妊娠24-28周行OGTT篩查試驗,篩查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孕婦,首次OGTT結果正常,應在妊娠晚期重複OGTT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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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孕婦,應於早孕期首次產檢時,按照非孕期糖尿病診斷標準進行全面篩查。對於患糖尿病病史孕婦,如果產後一年以上計劃妊娠者,建議於計劃妊娠前或妊娠早期行糖耐量試驗,即OGTT。
無糖尿病高危因素全部孕婦,均應於妊娠24-28周行OGTT篩查試驗,篩查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孕婦,首次OGTT結果正常,應在妊娠晚期重複OGTT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