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懷孕期間發現促甲狀腺激素水平偏高,遊離的甲狀腺素原氨酸(FT3)、血清遊離甲狀腺素(FT4)檢查正常,考慮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的可能,需在妊娠期間密切觀察患者的甲狀腺功能、激素水平及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經過醫生的綜合判斷,看是否需要口服左甲狀腺素鈉片進行治療。

一般懷孕3個月內促甲狀腺激素不能超過2.5mU/L,如果促甲狀腺激素明顯升高,同時伴有過氧化物酶抗體升高,則需要口服優甲樂,同時定期複查甲狀腺功能,調整藥物劑量。懷孕3個月後促甲狀腺激素水平要求控制在3mU/L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