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婦稱為高危孕婦,孕產婦妊娠風險因素篩查內容如下:

1、基本情況:年齡>35歲或<18歲、體重指數>25或<18.5、身高<145cm,或存在對生育有影響的身體殘疾、生殖道畸形、Rh陰性血型等;

2、異常分娩及孕產史:如生育間隔<18個月,或>5年,或有剖宮產病史等;

3、不孕史或不良孕產史:早產、圍產期胎兒死亡、胎兒出生缺陷、異位妊娠、滋養細胞疾病、多胎妊娠、輔助生育、子宮異常等。

高危妊娠是指孕產婦及胎兒都有較高危險性,可能導致難產以及危及母嬰妊娠。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婦稱為高危孕婦,如胎兒死亡、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先天畸形、早產、新生兒疾病,構成較高危險性,從而增加圍產期發病率或死亡率。凡是列入高危妊娠範疇內的孕婦,應該重點接受監護,儘量降低圍產期發病率以及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