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糖尿病包括兩種情況,一種為懷孕前已確診糖尿病,稱為糖尿病合併妊娠;另一種為懷孕後出現的糖尿病,稱為妊娠期糖尿病,對母體和胎兒均有一定危害,如母體血管損害,易引發高血壓、視力下降、胎盤早剝等症狀;還易導致不明原因的自然流產、巨大兒、新生兒出生缺陷等一系列胎兒危害。臨床建議妊娠合併糖尿病患者應定期監測血糖,積極調整飲食,加強運動,多數患者血糖控制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