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產通常不算生過一胎,引產指在妊娠28周以前胎兒丟失,28周之前胎兒丟失稱流產,無論自然流產或通過人工流產,包括手術方法、藥物方法等,都屬於流產範圍。28周以後胎兒娩出通常屬於分娩,屬於胎兒階段。

3個月之內流產稱早期流產,3個月後到28周前的流產,稱晚期流產。引產過程中,胎兒娩出需經過宮頸擴張、陰道擴張,最後娩出過程。大月份引產時需經過陰道擴張、宮頸擴張,可能與未分娩狀態不同,被誤認為生過一胎,但實際上與正常生產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