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6個月進行引產手術,已經屬於孕中期引產範疇,如果由於胎兒因素或者母體因素,迫不得已需要終止妊娠,需要住院進行引產治療。具體如下:
1、術前準備:由於涉及用藥物,會在手術之前完成相應的術前檢查,比如凝血功能、肝功能、腎功能、血常規、陰道分泌物、排查炎症等。沒有手術禁忌症之後,需要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再住院治療。

2、術中:通常給予米非司酮進行殺胚處理,同時給予羊膜腔注射利凡諾,能夠起到促進胎兒胎死宮內,有促進產程發動的功效。懷孕6個月之後,由於胎兒較大通常需要借用利凡諾羊膜腔內注射,達到終止妊娠的目的。此時胎兒娩出,但並非是正常產程發動,胎盤、胎膜並不能夠順利、完整排出,需要再次清宮手術;

3、術後:通常需要在胎兒、胎盤娩出之後,予以再次清宮手術。考慮到繼發感染的風險,會給予預防感染的治療,可以選擇口服或者靜脈注射,根據術中出血狀況、手術進展是否順利而綜合判斷,並應該給予回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