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鱗狀細胞癌一般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類。原發性腫瘤需要觀察腫瘤深度、腫瘤分期,一般手術完全切除後若排除轉移,治癒率較高,但如果原發皮膚鱗癌發生轉移,治療就相當困難,需要聯合放療、化療等治療。

繼發性皮膚鱗癌為體內鱗癌轉移到皮膚上,繼發性皮膚鱗癌需要聯合治療,一般使用手術加放療、化療等綜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