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腫瘤治療方法包括手術、放療、化療、免疫治療、生物治療等。總體而言,大腸腫瘤治療方法是以手術治療為主,輔以其它治療手段綜合治療為手段的治療方法。手術是將局部腸段連同病變腸管一併切除,對於部分Ⅱ期或Ⅲ期患者,在手術切除後,還可採用化療治療,以減輕術後復發情況。對部分晚期無法手術患者需要進行化療,對直腸腫瘤發生除化療外,還可採用放療局部放射性治療。

部分局部晚期患者可通過治療手段,先將腫瘤縮小,縮小後再進行手術,術後還可再進行輔助性治療手段,減少復發。部分局部晚期患者甚至心血管有轉移患者,如腸肝轉移患者也可採用類似方法,先採用全身治療、化療等手段,靶向藥物治療、免疫治療後,使腫塊原發灶或肝轉移灶有明顯降期,過後可進行手術切除。此類患者如果能夠接受手術治療,治療效果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