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嬰兒型纖維肉瘤,術後化療幾期需要根據患兒病情及就診醫生診療決策來定,主要情況如下:
1、如果是初診病人,剛確診為嬰兒型纖維肉瘤,需要評估是先手術還是先化療,需要腫瘤內外科醫生進行MDT(多學科診療模式)討論。應由腫瘤外科醫生評估治療可行性,根據影像學檢查,如果可以一期完整切除,建議先手術,術後再根據切緣情況決定是否化療。對於腫瘤體積小、邊緣較乾淨且年齡小的患者,術後可以不化療,僅需定期複查。但如果切緣是陽性,且有殘留,可以考慮擴大切除。但是如果腫瘤緊貼骨頭或重要血管等,無法達到擴切要求,因擴切要保證切緣能幹淨,但如果無法保證切,則要行放化療輔助進行治療;
2、如果腫瘤初診時較大、侵犯範圍較廣,不可切除,可以先做新輔助化療,即術前化療。術前化療通常是2-4個療程,之後定期評估腫瘤變化。如果腫瘤縮小明顯,則可以進行手術切除,術後再根據切緣決定是否需要化療,通常總療程會維持在6-8個療程。個別患者在治療中可能隨時會修改化療方案,如加強化療或尋求新的靶向治療,此時化療週期會相應延長。